Forwarded from 竹新社
网信办就《反网络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相比《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网暴定义增加“挑动对立、歧视偏见”,删去“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
存在网络暴力风险的信息,不得算法推送,并需在显著位置添加网络暴力风险标签,提示用户文明互动、理性发言。
公安机关可出具网络暴力告诫书,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网络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网络暴力及法律后果等内容。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遭受或实施网络暴力的,应当采取制止措施、作心理危机干预,并及时告知监护人。
将罚则上调至50–200万元。
中央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