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盗窃倒卖数千具尸体用于制作植入材料75人涉案,地方民政部门回应

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奥瑞公司)涉嫌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2015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警方在侦办该案中,查封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余吨,成品34077个。扣押、冻结涉案公司、人员资金1亿余元,冻结保险基金等资产价值6000万余元,查封房产16处、汽车29辆。根据材料,该案涉及非法盗窃、倒卖尸体数千具。

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山西奥瑞公司通过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并在购买和生产过程中对非法获取的尸体、尸骨进行粗暴肢解、剔除皮肉、清洗、辐照等,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经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审计,销售获利方面,2015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

材料称,该案共有7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涉及的单位包括山西奥瑞公司、四川恒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恒普公司)、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桂林医学院、桂林市殡仪馆、平乐县殡仪馆、永福县殡仪馆等单位,此外,还涉及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所控制的云南水富市火化场、重庆巴南区火化场、贵州石阡县火化场、四川大英县火化场。

2012年以来,苏某某入股山西奥瑞公司,负责该公司的人体骨骼原材料供应和西南、东北、西北等13个省市的“同种异体骨”销售。2014年,苏某某成立四川恒普公司,非法获取尸体、尸骨用于生产加工“同种异体骨”产品,并将部分人体骨骼贩卖至山西奥瑞公司。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为扩大获取尸体、残肢来源,苏某某先后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天富殡葬有限公司水东火化场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仙居山殡仪馆、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望城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殡仪馆四家殡仪馆的火化场。随后指使其安排在火化场的人员盗窃尸体,并在火化车间内对尸体粗暴肢解后,运回四川恒普公司,部分尸体在四川恒普公司内肢解,苏某某供述上述四家火化场共向四川恒普公司提供4000余具人体骨骼,其中1000余具由山西奥瑞公司周玉生安排石某某、王某某等人在四川恒普公司处理后,运回山西奥瑞公司,其余人体骨骼均经四川恒普公司生产部员工预处理后存放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一路二段新有源冷库和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四川恒普公司库房。

2015年-2023年期间,李某兴、苏某某等人为大量获取生产“同种异体骨”的原材料,指使员工赴广西桂林、四川成都等地拉运人体骨骼。分别在四川恒普公司、桂林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以下简称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内对尸体进行筛选、处理等,再将预处理的尸骨装车后驱车返回公司入库保存。

2017年3月,该案嫌疑人张某某到四川大英县火化场任经理一职,负责从殡仪馆挑选、盗窃、偷运尸体,向四川恒普公司提供人体骨骼原料。

为掩盖山西奥瑞公司用于生产加工“同种异体骨”的尸骨原材料来源非法,李某兴安排公司多人伪造遗体志愿捐献登记表、检验报告等材料证明其尸体来源合法性和安全性,并组织公司大部分员工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假冒家属签字。

此外,2015年至2021年期间,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副主任医师李某强事先将遗体肢解后,放入冷柜保存,出售给山西奥瑞公司,共出售10余具人体骨骼原料,每具价格1万-2.2万元不等。

2023年9月11日,国家审计署开展专项审计发现,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实验员兰某某以每具1万元的价格将322具人体骨骼倒卖给山西奥瑞公司,非法牟利。

2019年至2023年初,兰某某、田某某为向山西奥瑞公司大量提供尸骨原材料,在明知桂林市、平乐县、永福县殡仪馆提供给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的大部分尸体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以每具900元的价格购买尸体并达成协议并加盖桂林医学院公章。

经统计,2017年至2023年期间,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从上述三家殡仪馆购买450余具尸体,其中约300具贩卖给山西奥瑞公司。

警方调查还显示,桂林市殡仪馆将无名尸及家属不要骨灰的尸体卖给桂林医学院,经初步核实共贩卖200余具尸体。平乐县殡仪馆将家属放弃保留骨灰遗体不进行火化,倒卖给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来获利,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决定,经初步核实平乐县殡仪馆贩卖180余具尸体。永福县殡仪馆常务副馆长韦国东在明知将无名户及家属不要骨灰的遗体贩卖给他人是犯罪行为的前提下,违背家属意愿决定将已办理正常火化流程,收取家属火化费用的大量尸体运输至兰某某处,以每具尸体900元贩卖,经初步核实永福县殡仪馆贩卖73具尸体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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